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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作品侵权赔偿方式如下: 音乐作品被侵权的,赔偿权利人因此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即一般应当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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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权利侵害,以填补损害为主。通常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以权利人的损失计算; 2、以侵权人的侵权获利计算; 3、以正常许可费为参照计算; 4、适用最高法院吴县会议纪要的定额赔偿标准。 当然,当事人也可以商定用其他计算方法计算损失赔偿额。评估、鉴定等方法也可以用于赔偿计算。
版权登记简介 版权又成为著作权,根据自愿原则,对下列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此外还受理其他与著作权有关事项的登记;各类作品(计算机软件除外)授权事项登记;录音、录像制品登记;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受国家版权局的指定,中心进行的登记等。 二、出版境外音像制品合同登记: 受国家版权局的委托,音像出版单位出版境外音像制品,包括以录音带、录像带、激光唱盘、激光视盘及其他音像制品形式的出版合同,报中心认证登记。 三、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 四、提供与各项登记有关的服务; 提供与各项登记有关的咨询服务;代为起草与各项登记有关的文书,联系与登记有关的事务等。 音乐作品的著作权登记收费项目已经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中心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著作权自愿登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收费。
1、音乐成品的著作权无需申请,自动被保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完成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均依法受著作权相关法律保护。 2、《著作权法》第五十条 下列情形可以避开技术措施,但不得向他人提供避开技术措施的技术、装置或者部件,不得侵犯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提供少量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而该作品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获取; (二)不以营利为目的,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而该作品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获取; (三)国家机关依照行政、监察、司法程序执行公务; (四)对计算机及其系统或者网络的安全性能进行测试; (五)进行加密研究或者计算机软件反向工程研究。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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