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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
在事业单位工作,劳动合同解除权时效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争议范围,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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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是在71年8月由临时工转正,73年被单位解雇的,在单位就是只有2年的时间,谈什么十年浩劫啊,应该说清楚当时真正的解雇原因是什么,不会象你说的那么简单吧,1000多名职工就这样都走了,就没有人来解决吗,况且已经过了34年之久,才开始找有关部门解决不是有些太晚了吗,在哪个年代,也有不正之风,也有违法乱纪,.突击提干,突击招工的现象也是存在的,如果属于这种情况肯定是无法解决,你这些问题是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比较复杂,在网上实在是无法为你想出更好的办法,建议你在当地找个律师当面咨询,必要是委托律师代理为你们申诉,
单位解雇劳动者后,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单位非法解雇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未解除。
一、试用期内(一)单位可解除情况(应说明解除理由):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合同法》第21条、26条。(二)劳动者可解除情况: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37条。二、固定期限员工(一)单位可解除,且不需要提前通知的: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6条。(二)单位可解除,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情况(需支付经济补偿金):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下列情况下不可解除: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合同法》第40条、42条、第46条。(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0条、42条、第46条。(四)劳动者可解除情况:1.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五)合同期满双方不能就合同续订达成一致意见:1.等于或高于原劳动合同标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解除劳动关系。2.低于原劳动合同标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6条、第36条、第44条、第4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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