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吉林省最新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的解答如下: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 一、建设标准 (一)安置回迁居民的户型面积标准应符...
国家棚户区改造赔偿方式有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两种,具体按当地价格和补偿方式进行补偿。1、实物安置主要包括三个补偿内容:(1)规定一定比例的面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第一条:为了加快我市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改善居民居住环境,保障拆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吉林省、白城市的棚户区改造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对市区内市政府确定的老城区(棚户区)房屋进行拆迁时,给予补偿安置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拆迁人,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四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按本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五条:拆迁人在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前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全额存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指定的专用帐户。待回迁安置结束后,剩余资金一次性返还给拆迁人。 第六条:拆迁补偿安置采取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方式,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选择回迁安置的,其附属物按当年洮南市房地产评估指导价格文件规定执行补偿。
根据情况。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房屋产权交换、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征收,应当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用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被征用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计算方法如下: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5人已浏览
360人已浏览
964人已浏览
3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