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超过10万元的,视为数额较大;数额超过30万元...
集资诈骗罪的立案金额为: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根据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集资诈骗案(第192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也就是说,个人以占有为目的、以欺骗的手段非法集资数额达到十万以上即可构成集资诈骗罪。
1、违法行为人的诈骗金额达到三千元的,即可以构成我国《刑法》中的诈骗罪。 2、人民法院应当对其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视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视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视为数额特别巨大。公司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集资诈骗的数额按行为人实际诈骗的数额计算,事发前返还的数额应当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贿赂、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的,应当计入诈骗金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29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404人已浏览
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