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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章五十四条规定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是: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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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我国法律规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之一,有严格的限制的,只有满足法律规定的划拨条件才能将土地划拨出来,那么划拨土地使用权适用范围有哪些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划拨土地使用权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4条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范围(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国家机关用地是指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是指给排水、环境保护、供电、通信、煤气、道路桥梁、消防保安等设施用地,城市公益事业用地是指城市内教育、文化和卫生等设施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另外,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需要经过申请、审核、划拨、登记等程序。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包括:(1)国家机关和军事用地。国家机关用地是指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是指给排水、环境保护、供电、通信、天然气、道路桥梁、消防安全等设施用地,城市公益事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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