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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是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如夫妻俩分别在两个城市工作,没有同居的条件,这种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时间满两年也不符...
第一种是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如夫妻俩分别在两个城市工作,没有同居的条件,这种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时间满两年也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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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属于分居的情况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第一种是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如夫妻俩分别在两个城市工作,没有同居的条件,这种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时间满两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二种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础不牢固,婚后没有培养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满两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离婚的理由。
同居关系的种类可以从多方面去划分。如果从同居当事人是否已婚来分,具体类型如下: 1.未婚同居:未婚同居,又涉及到两种情况:一种是同居的男女双方在同居之前都没有过婚姻,他们的同居不涉及到他人的婚姻。另外一种情况是男女一方或双方在同居以前有过婚姻,但在同居之时其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他们的同居也不涉及到他人的婚姻。 2.婚外同居:婚外同居,是指同居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同居时已有合法的婚姻存在。这种同居现象主要表现在“金屋藏娇”、“养情妇”、“养小秘”、“包二奶”等。 3.其它同居:还有一种同居关系,虽不是以同居当事人是否已婚来划分的,但也是我们不容忽视的一种同居关系,那就是由无效婚姻和可撤消婚姻所引起的同居关系。由于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因此,法律上是把这种关系定性为同居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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