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保障性住房房源主要包括:(一)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中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二)政府出资新建、改建、收购、回购、租赁的住房;(...
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和区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住房,由各区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审核办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购买的保障性住房,购买人在取得完全产权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府回购:(一)已另行购买或者通过继承、赠予等方式获得住房的;(二)全部家庭成员户籍均迁出本地的;(三)擅自转让、出租、出借或者抵押保障性住房的;(四)损毁、破坏保障性住房,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或者不当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的;(五)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利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自用土地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实行谁投资、谁所有,投资者权益可依法转让,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应按规定变更,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建设。企业按照规定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的管理,由该单位提出具体方案,经市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实施。
配建保障性住房竣工验收后,市房产管理部门、市财政部门应及时与项目开发企业办理交接手续,出具保障性住房移交审批单。市房屋登记机构凭保障性住房移交审批单办理该项目的商品房初始登记,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上载明保障性住房类型。商品住房开发项目配建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归市房产管理部门所有。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由项目开发企业按照市政府核准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40人已浏览
358人已浏览
953人已浏览
6,0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