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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一般情况下分为三大类型,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总价合同又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包括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而成本加酬金合同包括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合同、成本加奖罚合同、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合作双方在进行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时,必须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合同前,可参照国家发布的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工程价格以下方式确定:1、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均可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而且承包人还可以要求发包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欠付工程款利息。发包人不得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扣除工程折价补偿中包含的利润。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要求支付工程价款。(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承包人有权要求支付工程款,但应承担修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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