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依法解除强制措施,需退还当事人财物的,工商行政管理单位应当通知当事人在三个月内领取;当事人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通知当事人在六个月内认...
解除强制措施的方法: 1、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解除的,公检法机关应在3日内作出了解除决定的; 2、采取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取保候审是司法机关的一项强制措施,其条件在刑事诉讼法有明确的规定。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解除强制措施后,案件可以继续调查。因为强制措施有期限,强制措施到期后需要解除强制措施,与案件能否继续调查关系不大。强制措施解除后,公安机关认为案件需要继续调查,案件可以继续调查。
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强制措施的解除,是指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因发生了法定事由,没有必要继续适用强制措施而决定予以撤销的诉讼行为。一般情况下,解除强制措施都是因为强制措施的时间超过了法定期限或者,或者发现了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者案件已经办结的,应当解除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8人已浏览
386人已浏览
304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