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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租赁他人土地的行为并没有危害到行使他的债权,债权人是没有权利干涉债务人其他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但如果经债权人申请,且符合查封条件,会予以查...
如果债务人租赁他人土地的行为并没有危害到债权人行使他的债权,债权人是没有权利干涉债务人其他的民事法律行为的。 但如果经债权人申请,且符合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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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可分为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不可算作企业的资产;而融资租赁可以算作企业的资产。 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融资租赁的判断标准,根据新准则规定,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第一,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第二,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第三,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第四,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第五,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否则,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租金属于债务。 融资租赁涉及三方当事人,三方在其中都有权利和义务。所以,是债务行为,也有债权存在。 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
土地租赁不属于地役权。 《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的定义】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三条【地役权合同】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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