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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擅自对外借款、在境外发行债券或者提供对外担保等违反外债管理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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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承销或者代理买卖未经核准或者审批擅自发行的证券的,应当追究其相应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1、行政责任。根据该条规定,证券公司承销或者代理买卖未经核准或者审批擅自发行的证券的,应当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取缔该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刑事责任。证券公司承销或者代理买卖未经核准或者审批擅自发行的证券,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后果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根据修订后的刑法有关共同犯罪的规定,作为擅自发行证券罪的同案犯处理。如果证券公司虽然对发行人提交的有关文件进行了核查,但限于核查手段,未能发现虚假,而被发行人所蒙骗,承销或代理买卖未经核准或者审批擅自发行的证券的,不存在犯罪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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