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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的是可以的,你个人交的社保在你个人的帐户里存着的,是可以取出来的,单位交的社保在统筹基金里面,这部分是个人交的2倍,这个是不能取出来...
很多人比较关心社保问题可不可以不计提,其实满足以下条件是可以的:交社保时凭证:借:管理费用-公司部分社保借:其它应收款--员工个人社保贷: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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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社保问题单位开户这个情况,武汉社会保险开户登记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首次参保时需要办理的业务: 1、《社会保险登记表》(武社险表1)、《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武社险表4)、《在职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武社险表5-1、武社险表5-2); 2、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参保单位近期工资名册表一份; 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来务工另需户口复印件) 7、首次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提供一寸红底相片。
不可以全部取出。 正如您所了解的:社保分统筹部分和个人部分,取的话只能取个人部分。虽然您父亲是全额自己缴交,但他所交纳的社保金也是一部分纳入统筹,一部分记入个人账户(实际上就是相当于您父亲把企业交的那部分也自己交了)。如果退保取出来,也只能提取记入个人账户的那一部分。
员工缴纳的社保费用是不能提取的,但是员工缴纳的公积金是在满足一定条件之后可以提取的。社保是国家强制保险,员工是不能随意提取的,可以申请社保转移,累计缴纳。住房公积金是需要员工满足提取条件之后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社保转移流程:(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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