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
上诉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二审审理维持原判改判发挥重审宣判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立案交通事故案件,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材料:立案交通事故诉讼的条件(1)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2)证明具有诉讼和代理资格的证据;(3)证明双方发生交通事故和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交通事故起诉应提交的材料(1)民事起诉书(2)证据材料,主要包括:①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②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③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④受害者和近亲属的户籍证明;⑤受害者丧失劳动能力或残疾的证明。
处理交通事故的基本程序是这样的: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4、调解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5、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向赔偿义务人强制履行赔偿义务。
一般情形下,交通事故结案流程如下: 1、交警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送达给当事人; 2、当事人自行达成赔偿协议或者由申请交警主持调解; 3、达成调解协议并送达至当事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需要派员到现场处置,或者接到出警指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7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