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医疗损害误工费的误工时间认定标准是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果医疗损害导致患者持续误工的话,误工时间可以计算到伤残鉴定报...
医疗损害误工费误工时间认定标准:误工时间根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者因伤致残继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人身损害误工费固定标准: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不能举证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对于医疗事故导致的误工费赔偿依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错误的工作时间根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发行的证明书确定。受害者因残疾继续错误的情况下,错误的时间可以计算到剩馀日期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者没有固定收入的,根据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的受害者无法证明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考被告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年度员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9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