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修改游戏数据犯法。未经许可或授权,破坏合法出版、享有著作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的技术保护措施、修改作品数据、私自架设服务器、制作游戏充值卡,运营...
楼猪啊,这位法师都看不懂你的问题,呵呵,看到他的答案我忍不住要顶了。 游戏开发商改动游戏内容,玩家是没任何发言权的。 不可能一个游戏会受到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其实,只要这些游戏币不进入到真正的社会流通领域,只在特定的范围内使用,应该说就没问题.具体说,你的所谓交易范围比较保守,只限于不同游戏之间币种交换,那就可以.但如果你用游戏币去交换其它完全类别不同的物品,那就危险系数大些.但如果你用游戏币去兑换流通货币,或者把游戏币与流通货币之间建立起一个比价关系,那就麻烦来了。
网络盗窃罪是指通过计算机技术,利用盗窃密码、控制帐号、修改程序等方式,将有形或无形的财物和货币据为己有的行为。 我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均未将虚拟财产纳入《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中,按照《刑法》“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盗窃虚拟财产“不为罪”。但是,如果真的“不为罪”,势必助长网络盗窃行为。所以,笔者认为,盗窃网络虚拟财产应当视为盗窃罪,并依《刑法》26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首先,虚拟财产属于盗窃罪的犯罪对象。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主要通过玩家操作游戏产生,其价值包括玩家的劳动投入、上网等;另外,许多游戏中的虚拟货币、装备等可以通过充值卡来实现的,而这种游戏充值卡是游戏玩家通过支付现金(即真实货币)取得。可见,网络虚拟财产具有价值性,存在定价,且可以交易、拍卖和转换。因此,虚拟财产本质上与传统财产并无区别,具有《刑法》保护的“公私财物”的特性,应当列入盗窃罪的犯罪对象。 其次,网络盗窃方式表现为非法窃取、拦截、接收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储存或传播的虚拟财产。传统盗窃行为的特征在于行为人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非法占有不属于自己所有的公私财物。由于网络财产的虚拟性,网络财产所有权人不必像传统方式一样占有财产,而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享有财产所有权,如控制账号和密码即可支配财产。行为人通过窃取、拦截、控制、破坏权利人帐号和密码,导致所有权人失去虚拟财产的支配权,即可认定其非法占有他人财产。
犯法。因为即便倒闭,这些资源代码存在软件著作权、设计手稿存在图片、文字等版权,是不能随便商用的,如果当事人要使用,建议获得他们的许可,或者花些钱争取受让过来自己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6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680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