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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应填写补缴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2、存档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初审。通过后,对于补缴时在存档机构正...
补交都需要的手续和证件: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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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停交,之后可以补交,也可以不用补交。其次,养老保险不足缴费年限的补缴:须填写参保人员补缴申请表,送市社保中心领导审批后,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打印缴费核定通知单,然后到相应的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
符合补缴范围条件人员,按属地原则,可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补缴手续。 1、申报 由个人填写《江西省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曾在城镇用人单位工作过未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报审核表》(详见附表),向原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企业不存在的,可直接向企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申请。 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职工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能够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 2、审核 (1)经原工作单位(或现管理机构)初审(主要核实申报人的姓名、出生时间、城镇户籍、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报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2)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个人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报人的基本情况。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再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申报人员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补缴手续。
符合补缴范围条件人员,按属地原则,可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补缴手续。 1、申报 由个人填写《江西省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曾在城镇用人单位工作过未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报审核表》(详见附表),向原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企业不存在的,可直接向企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申请。 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职工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能够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 2、审核 (1)经原工作单位(或现管理机构)初审(主要核实申报人的姓名、出生时间、城镇户籍、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报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2)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个人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报人的基本情况。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再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申报人员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补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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