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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姓名不得使用特殊符号和外语字母登记。 2、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数字、符号: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但姓氏中的异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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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生儿上户口新规定是: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出生申报户口相关规定如下: 一、申办条件: 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 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对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应当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随父或者母单位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并随父或者母户口迁出时一并迁出。 普通高等院校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为学生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可以在征得该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意后,随该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申报出生登记。 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地方居民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地方居民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所生子女可以向父亲或者母亲部队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申办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属上述第3款情况,还需要出具集体户口所属单位同意申报户口的证明。 三、办理程序: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 四、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完结。
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居民户口簿》向新生儿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收养人或者育儿机关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必须携带的证件有: 1)婴儿母亲的户口卡(已婚但户口卡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加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5)提供婴儿父亲的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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