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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买房后,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2021-03-17
1、婚后购房,一方父母出资的,房子在自己子女名下,如果是全部房款或者是全部首付款,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的部分,核算后给对方一半的补偿。如果是部分首付款,那么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2、婚后购房,双方父母出资,房子在出资方子女一人名下的,如果父母共同支付了首付款,由子女还贷,一般是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认定为共同共有。如果父母出全资的,一般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认定为按份共有。如果双方父母与子女婚后财产共同出资构成首付款,父母出资视为对对方的赠与,一般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认定房子为夫妻共同共有。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夫妻买房能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吗”的相关法律知识,夫妻买房如果是一方独资购买的房子,是可以只写自己一个人的名字的,当然夫妻双方一起出钱,只要协商一致,也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相关法规

《新婚姻法解释三全文》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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