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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最后的期限。 但是不应该违反现实的逻辑;不得超过企业营业期限。 例如:两股东约定出资期限为1000年,而且该企业营业期限为长期。实际上,...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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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正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股东自己约定,于是有些创业者就认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不是越长越好呢,其实不然,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等信息以后是向社会公示的信息。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4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根据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
从2014年3月1日新出来的公司法实施之后,注册公司资本审核这块又有实缴制变成了认缴制,这是一个比较大的改变,而且工商部门也只登记认缴的资产总额,不用在按照实收计算了,这让很多注册公司的人都感到了非常方便,连报告证明都不用提交了,在流程上也是简单了很多,给大家省去了不少的麻烦。 虽然国家把注册的实缴制取消了,表面上看很利于注册者,因为他们在注册的时候没有资金的限制了,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认缴制也不是让你一直不付,只是说把一次性付清的变成了多次付清,认缴的年限是越长越好的。 如果被关进黑名单也是要依法处置的,虽然前期的门槛低了,但是还是要依法行事,相关的政策也是会有调整的,认缴不代表不交,所以大家在新的政策下还是要清楚相关的规则,如果中途被处罚可能会带来不小的损失,还是要合理的注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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