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治安拘留时间不是从被抓是开始计算,从执行拘留处罚的次日开始计算,拘留的当日不计算在内。如果拘留之前当事人在派出所传唤时间超过24小时,派出所...
对你做出行政拘留决定后,你还有救济途径,如对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可提出暂缓执行。否则将由民警在你收到拘留决定书之时,送到拘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期间开始的“时”和“日”都不计入期间内。就此理解,如王某于2月1日23时59分以前入所,则其行政拘留执行期限是从2月2日至2月6日。关于执行是否按“时”计算,各地公安机关有不同的作法,好象也没有具体的规定。根据公安部《刑事羁押期限的规定》及《公安执行细则》,刑事拘留的期限实际上是按“时”计算的,满二十四小时为一日。但行政拘留还没查到具体规定,最新的《公安执法细则》及《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试行)里也没有明确说。如果在我们这里,在6日早上八点钟王某就可以出所了。
不是,行政拘留的时间,从下达《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计算。 如果在派出所传唤时间超过24小时,派出所就应当折抵拘留期限。一日折抵一日。 对于你的治安拘留从哪天开始算这个问题,没有超过24小时,则从下达决定书之日起算。 比如7月26日被公安机关传唤,但7月27日才下达了拘留决定,拘留时间为五天,则在8月1号到期。
公安部于2000年8月21日印发了公安部《关于治安拘留时间如何计算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008号),对这一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受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的规定,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1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1,072人已浏览
3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