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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2、家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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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家庭暴力应当负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政部门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刑事责任是指家庭暴力会构成犯罪的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关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如果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违反治安管理的,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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