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般来说售出的合格品家具产品质量“三包”规定如下: (一)包修:凡属于合格品范围内的质量问题均属包修范围。 (二)包换:同一产品经两次修理未...
1、驾校不给退钱的,当事人可以去消费者协会去举报,而属于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也可以到驾校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根据规定,对公民提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对方不退意向金的,可以拿交易合同书,去当地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以定金返还买受人。
如果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对方不退意向金的,可以拿交易合同书,去当地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以定金返还买受人。
1、可以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常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2、依据的法律法规:(1)《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2)《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责任者给予处罚:(一)未取得房地产中介资格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责令停止房地产中介业务,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违反规定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收回资格证书或者公告资格证书作废,并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三)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收回资格证书或者公告资格证书作废,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四)超过营业范围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19人已浏览
8,809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2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