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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事故车辆经过鉴定,相关部门作出鉴定结论之日的5日内,交警应当通知机动车方取回车辆。一般情况下,鉴定不应该超过30日。所以,交警不能无限...
本律师认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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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处理交通事故的处理实践,交警一般会给您一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划分您和对方责任的重要依据。 2、 您之后需要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法院对您所受的伤害进行伤残鉴定,鉴定等级分为1级到10级,十级最轻。 3、 您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 4、 依据《责任认定书》及鉴定结论,综合您的年龄、收入等各种因素,就可以计算出您应该得到的赔偿数额。
一般情况下,交警部门应当告知受害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扣押车辆,如对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财产保全,交警部门必须放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勘察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人身伤害、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及现场道路状况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勘察现场之日起5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和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10天。检验鉴定期限超过的,必须报省人民政府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勘察现场5日内委托鉴定,检验鉴定时间一般在20日内,特殊情况确定后5日内出具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40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五日内可以领车。根据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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