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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报销限额的合理的、必要的治疗费用,应由用人单位补充承担;不合理、非必要的费用,由工伤职工自行承担。...
不能全部报销。只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即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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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的部分是要从工伤赔偿中扣除的。 各种因公保险的目的是保障你的医疗(也就是你的身体健康,不因为工作的原因遭到伤害或者遭受了伤害以后,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不是让你以此来赚钱的,所以无论是谁都是这样 工伤后治疗时用个人医保的,在计算工伤赔偿时,要把这一部分费用扣除,如果工伤后先自费(或单位垫付)医疗费的,在被认定工伤后,这部分费用就给予报销。 但是有一点你你必须了解,是不是工伤是需要认定的(如果企业没有买工伤保险的话,这部分费用(工伤治疗和补、赔偿费)就由单位出,工伤认定以后不能报销的那一部分也有用工单位出) 所以以后如果有工伤,应当让企业垫付先期的治疗费用,因为你个人名下的医疗保险是可以带走的(医疗保险保障的是你的疾病治疗,而不是工伤,如果你用医保看工伤,那么医保也是算成疾病的),如果有剩余的部分也是可以继承的。
劳动关系终止后,用人单位就没有为职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职工也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了。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超出报销限额的合理的、必要的治疗费用,应由用人单位补充承担;不合理、非必要的费用,由工伤职工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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