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股东收购的法律程序有: 确定收购意向(签署收购意向书)。股权收购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和财务问题,整个收购过程可能需要很长时间,包括双方之前的...
股权人收购的法律程序有: 一、收购意向的确定(签署收购意向书)。收购股权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及财务问题,整个收购过程可能需要历经较长的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普通股权收购程序: 1、当事人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股权收购,收购方不属于股东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双方订立股权收购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价款,转移股权; 3、公司办理变更登记,签发出资证明书。
1、《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其中,转让全部国有股权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国务院批准或者财政部门批准,转让方可以采取直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份。 (一)国家有关规定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 (二)控股(集团)公司进行内部资产重组; (三)其他特殊原因 拟采取直接协议转让方式对控股(集团)公司内部进行资产重组的,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一级子公司的产权转让工作由财政部负责;一级以下子公司的产权转让由控股(集团)公司负责,其中:拟直接协议转让控股上市公司股份的,应当将转让方案报财政部审批。 第三十六条?转让方采用直接协议方式转让非上市企业产权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组织转让方案制定、资产评估、审核材料报送、转让协议签署和转让价款收取等项工作。 第三十七条?非上市企业产权直接协议转让的价格不得低于经核准或者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 国有金融企业在实施内部资产重组过程中,拟采取直接协议方式转让产权、且转让方和受让方为控股(集团)公司所属独资子公司的,可以不对转让标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但转让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确认的净资产值。 第三十八条?财政部门对金融企业以直接协议转让形式转让非上市企业产权的审核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转让方拟直接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应当按照内部决策程序交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部门进行审议,形成书面决议,并及时报告财政部门。 转让方应当将拟直接协议转让股份的信息书面告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依法向社会公众进行提示性公告,公告中应当注明,本次股份拟直接协议转让事项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5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