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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计生政策生育的子女,可以由孩子父母或者监护人,凭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到孩子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不会因为没有缴纳罚款而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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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符合国家和福建省计生政策生育子女,孩子父母需要依照国家和地方规定接受行政处罚,规定是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本地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征收社会抚养费名义的罚款。《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当事人违法行为被查出的上一年县(市、区)城镇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下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未婚生育子女的,除多生育的情形外,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三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的,免予征收; (二)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三)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个人年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前款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多生育的子女为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时按一个子女数计算。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通知有关机构将其违法信息录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不可以: 1,当事人不符合当地的计生政策,而生育的子女,一般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后,才能正常申报户口; 2,社会抚养费是属于“行政收费”的性质,并非罚款; 3,如果当事人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计生部门一般不会催讨,但一般当事人无法正常给孩子申报户口; 4,或者虽然申报了户口,但是在一定时期内(有的地方是孩子15岁之前),不能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能享受集体利益的分配; 5,如果当地计生部门,因征收社会抚养费一事,与当事人发生拉扯,当事人未受伤的,参照民事纠纷处理,如果发生伤、残的,根据伤情鉴定结果,对方应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子女”,这就是目前正在全国实施的两孩生育新政策。也就是说,只要你们是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夫妻,都可以合法地生育第二个子女。既然是合法的,怎么还会被开除呢?如果是违反国家规定超过两个子女的生育数量的,除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理外,还会受到行政和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如果你想生育第二个子女,可直接与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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