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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控制。保险公司应当建立清晰的承保操作流程,规范投保受理、核保、保单缮制和送达等控制事项。保险公司在投保受理时,应当对投保资料进行初审,建...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第三十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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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控制。保险公司应当分别制定相应制度,规范采购、招投标、品牌宣传、文件及印章管理、后勤保障等行政管理行为,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为公司高效运转提高有力支持。保险公司应当明确采购及招投标的程序、条件和要求,规范采购行为,尽可能实现集中统一采购,降低采购成本,防范舞弊风险。保险公司应当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品牌宣传和商业广告资源,统一公司品牌标识、职场视觉形象、员工礼仪和服务规范等,整合、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保险公司应当制定文件及印章管理制度,确保文件流转安全顺畅、保存完整,合理设置印章的种类,规范印章设计、刻制、领取、交接、保管、使用和销毁等控制事项,加强用印审批登记和档案管理。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董事会授权,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保险资金运用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二)建立保险资金运用与财务、精算、产品和风控等部门之间的协商机制;(三)审议资产管理部门拟定的保险资产战略配置规划和年度资产配置策略,并提交董事会审定;(四)控制和管理保险资金运用风险;(五)执行经董事会审定的资产配置规划和年度资产配置策略;(六)提出调整资产战略配置调整方案;(七)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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