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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规定不一致,建议咨询当地的房管理、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员。 1、按照住房公积金制度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两年以上(含两年)且未提取帐户资金;...
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3、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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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人要有城市户口; 2、平时收入要稳定,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3、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一、自建房贷款具备的条件:1、申请人所在单位和个人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当前缴纳正常。2、三年内建自住住房。3、夫妻双方在公积金中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质押。4、夫妻双方信誉良好(没有连续3期,累计6期以上不良记录),5、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6、一个家庭最多能有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二、自建房贷款所需资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或结婚证,单身的需身份证及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或未再婚证明(7天有效),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2、借款人本人工资卡,住房公积金卡。3、自建房需提供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村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农村宅基使用批复,工程预算;拆迁安置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协议。4、抵押资料,所建房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提供两证原件,未取得两证的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其它房产,住房公积金质押或合法有效的有价证券,银行存款等).三、自建房贷款流程:1、提交贷款申请;2、信贷员审核;3、管理部审批;4、办理抵押担保;5、签订合同;6、签订借据并发放贷款。四、贷款办理时间:自收到齐全的资料之日期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对于湘潭县公租房申请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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