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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
侵犯肖像权的,无需报案,而是应当去法院起诉。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是行为人侵犯肖像权的同时触犯刑法,构成侮辱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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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起诉时,应首先提交起诉书,并根据对方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为公民的,应当注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和地址;当事人为单位的,应当注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当注明请求事项、起诉事实和理由,尾部应当签字或者盖章。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上,原告应当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居民身份证、户籍簿、护照、香港、澳门同胞回国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2、证明原告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件(借据、借据等)、交付凭证、交易信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住所不一致的,由经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被告住所和经常住所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由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 有明确的被告;(三) 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四)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复印件。如果真的很难写起诉书,你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录在笔录中,并通知另一方。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书应当注明以下事项:(1) 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国家、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位、联系方式;(2) 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姓名、住所等信息;(3) 诉讼请求和事实和理由;(四) 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3、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本、、港澳同胞回乡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三、当事人向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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