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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只规定了两年的时效期,也就是说,违法行为发生后两年内未发现的,不得再进行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六个月的时效期。根据...
六个月。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处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六个月的,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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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时效期限为两年。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1.《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年,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则不再予以追究。至于其他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则以该特别规定所确定的期限为准。 2.关于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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