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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可以撤销。...
这种情况尚不确定,因为一旦犯罪成立便具有无法挽回的性质。 然而,只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能够积极承担责任并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那么在经过评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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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撤销已经立案侦查的案件的情形包括有:没有犯罪事实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等。
刑法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
刑事案件立案后是否可以撤案取决于具体情况。 公诉案件并非所有情况都可以随意撤案,但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考虑撤案: 1. 事实轻微,没有造成重大伤害,不属于犯罪行为; 2. 犯罪已超过追诉期; 3. 通过特赦免除了罪行; 4. 如果可以通过告诉来解决犯罪问题,且没有人报案或撤回起诉; 5. 当事人去世; 6. 根据其他法律规定无需承担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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