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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
1、年平均工资:78045元; 2、月平均工资:6504元; 3、增长率:9.5%。 4、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1)第四条工资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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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第四十一条以及《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可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 ◎常规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因工致残待遇:劳动能力鉴定费;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因工死亡待遇: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上述明细的具体规定 一、工伤医疗待遇和康复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工伤医疗待遇和康复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但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1.工伤职工必须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康复费用则须符合《工伤康复诊疗规范(试行)》、《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试行)》等规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58号)第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工伤医疗待遇和康复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目录、标准据实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58号)第二条第(四)项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省(区、市)城镇居民日人均消费支出额的40%。南京具体支付标准如下:20元(
《工伤保险条例》确定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社会保险机构在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发放多种社会保险待遇时,都是以缴费工资作为计算依据的。对单位而言,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以单位的工资总额为基数;对职工个人而言,则是指由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核定的本人工资为基数。 为了缩小社会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的差异,在计算本人工资时,需要缩小过高与过低收入人群的缴费差异。《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为了缩小社会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的差异,在计算本人工资时,需要缩小过高与过低收入人群的缴费差异。《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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