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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转让注意事项是什么?

2021-11-14
商标权转让注意事项:一是商标权有期限。因此,在订立商标权转让合同和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之前,应先审查商标专用权作为合同标的是否仍在其有效期内,有效期有多长,是否办理了注册商标续展手续。这是为了防止一些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不受法律保护的商标,即无商标专用权的商标转让给他人或方。第二,商标权转让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不得自行转让。商标所有权相关问题1。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自签订许可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交送当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检查,许可人应当报送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公告。2、转让人使用药品、烟草制品等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注册商标,受让人应当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受让人使用药品注册商标的,应当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受让卷烟、雪茄烟、包装烟丝的注册商标,应当附国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其他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的注册商标,应当附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文件。3、许可他人使用药品、烟草制品和其他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的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国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不提供上述批准证明文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商标局责令提供但仍拒绝提供上述批准证明文件的,视为被许可人主体不合格,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无效。4、在签订商标权转让和使用许可合同时,应当审查对方是否具有相应的资格,即是否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根据其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对等原则,可以成为商标权转让和使用许可合同的主体。对于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相对人不得与其签订商标权转让和使用许可合同;如果签订手续已经完成,合同应视为无效合同或根本未成立的合同。

相关法规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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