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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11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况下对受害者家属的赔偿就不会涉及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1、死亡赔偿金有很多项目组成,比如抚养金、医疗费用、丧葬费等,这些都是针对性的赔偿,不能进行“分配”。一般只有没有特定对象的抚恤金、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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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属于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你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第三十五条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第三十六条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第三十八条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第三十九条交通事故的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应当有医院证明,并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住院、转院、使用护理人员、自购药品或者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费用由伤者和残者承担。
如果是发生车祸,当场死亡的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若满60周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2、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3、如果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还会存在精神抚慰金,一般是5万-10万左右,具体数额根据当地标准由法官酌情判决。
即11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况下对受害者家属的赔偿就不会涉及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计算至十八周岁、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而是另外的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费用。所以在交通事故中。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死亡赔偿金。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2;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4、精神损失费。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3。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均为补偿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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