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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保护期是十年。但是如果期限届满想继续使用,应当申请续展。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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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年限包括商标有效期,商标续展期,这些时间期限。关于商标使用年限:根据《商标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八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商品房使用年限70年,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商标申请没有时间限制。只要符合商标申请条件,商标行政部门就应当受理。《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局应当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手续齐全,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并缴纳费用的;申请程序不全,未按规定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手续基本齐全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要求,但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应当通知申请人补正,限于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返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或者未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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