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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被男方拿走了起诉离婚,当事人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起诉书、证明婚姻事实的证据等材料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和对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到民政局办...
1.你可以先去民政局调取结婚登记表,带上你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从单位或村委会或居委会开证明信,到原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查阅婚姻档案,调出档案后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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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方可先到原婚姻登记民政局找婚姻档案或委托律师到民政局取得结婚档案,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加盖民政局公章,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然后起诉离婚的一方可以持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感情破裂证据、起诉书到法院立案。
结婚证是有效证明男女双方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在一段婚姻中,如果女方认为婚姻关系没有必要继续下去,就会提出离婚,但很有可能会遭到男方的反对,甚至男方可能会隐藏结婚证,让女方无法顺利离婚,为女方提起离婚诉讼设置障碍。结婚证被男方拿走了怎么起诉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仍能协商离婚,双方可以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领取结婚证后,如果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无法协商补领,女方可持户口本、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民政局可查到婚姻登记档案,复印后民政局盖章,然后女方持婚姻关系证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结婚证被男方拿走了起诉离婚,当事人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起诉书、证明婚姻事实的证据等材料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和对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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