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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户口居住证明分为两种类型: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 1、农村户口 到村委会找村支书:让他给开一个居住证明:内容有你是谁,居住地,村支书签字,...
根据您的描述,居委会是不会给开分居证明的。法院不一定采纳,派出所你可以去咨询一下。现对你所说的分居证明,以下: 一、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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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婚,婚姻不会自动解除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感情不和离婚的,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并对孩子抚养以及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则选择另一种方式,即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并对孩子抚养权和财产等项目作出分割。
居委会不给开具居住证明应向当地街道办事处反映,取得办事处帮助。 生活中办理业务的时候,有的单位会让你出具居住证明,那么这个居住证明去哪里开呢,需要提交什么样的材料呢,现在的外来务工人员很多,而且为了子女上学,很多的单位都需要让外来人员提供居住证明,这是居委会的正常工作。 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基本职能和任务是: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②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③调解民间纠纷;④协助维护社会治安;⑤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⑥向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印章管理工作的意见》(京民基发[2003]429号):第二条第二项“社区居民委会为辖区居民出具证明用章范围:1、居民居住证明。2、居民是否健在和在家正常死亡证明。3、居民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抚恤金、残疾保障金、子女助学金和减免学杂费等手续的证明。4、其它相关证明:独生子女、养犬、政审等。若超出上述规定范围且在街道办事处权限范围内的,社区居委会应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批准后使用印章”。
1、居住证明需要写明被证明人的名字,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等身份信息;被证明人,居住在本辖区的起止日;以及证明人的盖章或者签名和证明的日期。 2、居住证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近期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签发机关、签发日期、有效期,以及涉及持证人在居住地就业居住、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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