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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评残即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它需要在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那怎么去做交通事故评残?在什么时候去评残?评残有哪些注意事项?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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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评估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估的人员,在客观检查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进行评估和确定的过程。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需要进行伤残评估的,必须在治疗结束后15日内,以事故直接造成的伤害或者确实因伤害造成的并发症治疗结束后15日内,受伤当事人应当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估,公安机关才能进行评估。受伤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视为一般伤。伤者必须在治疗结束后15天内申请残疾鉴定。伤者15天内未申请伤残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获得残疾人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超过申请期限的申请是无效申请,即医疗结束后15日以后的申请是无效申请,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不予受理。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残疾评估申请后30日内进行残疾评估,并制作残疾评估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公安机关评定残疾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残疾评定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残疾情况,受伤人员的残疾程度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个以上残疾等级的,应当以残疾程度较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价结论,但必须分别注明各部分的残疾等级。当事人对残疾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重新评估申请后30日内作出重新评估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重新评估结论。根据规定,上级公安机关重新评估的结论是最终决定。
交通事故后残疾等级评定一般在事故发生后三个月申请,其中骨损伤在三个月后进行,神经损伤在六个月后进行。残疾等级由合格的残疾鉴定机构评定。
交通事故评残即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它需要在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那怎么去做交通事故评残?在什么时候去评残?评残有哪些注意事项?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其评定的国家标准是2002年3月1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以下简称《交通伤残标准》)一、评定时间《交通伤残标准》3.2条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准”。一般来讲,提前评定可能导致伤残等级增高,损害赔偿义务人的利益;延后会使伤残等级偏低,损害伤者利益。所以,应当在治疗终结后及时评定。所谓治疗终结,一般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治疗终结不等于康复。二、委托评估的方式1、受害人方自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伤残评定。在实践中,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对方如不认可,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评定。所以,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要考虑对方能否接受。2、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评定。受害人方可在起诉时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机构对伤残情况进行评定。对该评定结果,如无特殊情况,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法院在接受申请后一般先征求双方意见,如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选定评定机构的,则由该机构评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机构进行评定。三、伤残评定机构伤残评定机构需要具备法定的资质。选择伤残评定机构必须选择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实践中,有的受害人接受交通管理机构的安排由交通部门的法医出具伤残等级的鉴定书,因该机构常没有司法鉴定资质,其鉴定结论通常不能通过对方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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