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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转学籍借读手续:《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因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户籍...
对于是否学校户口,学校集体户口指的是教职工本人或其家属、子女没有单独立户,其户籍关系挂靠在学校,集体向公安机关申报办理的户口。按计划生育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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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如户口所在地的发展前景、当事人的户口性质、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户籍准入政策等方面),选择户口是否随迁至就读的学校; 2、在当事人的户口性质是农业的、或者目前的户口所在地的集体有较好的发展前景的,户口就可以不随迁; 3、在当事人的户口性质是”非农业“的,或者毕业后的就业规划、生活重心都在就读地的前提下,就可以把户口随迁至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在户口迁出到学校时,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一般情况下,学校会为全体新生。如果学校不给集体办理,那就要自己去学校所在的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公民的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一般是指高考毕业生在去大学报到时将户口一并迁至该大学的集体户口上,学生在大学毕业时可以选择将户口迁回原籍也可,也可选择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比从原籍迁的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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