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仲裁后公司不给钱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之后,用人单位不执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二条、第五十一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劳动仲裁胜诉后,企业如果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那么劳动仲裁的裁定即视为生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企业如不履行生效裁定,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企业不服该裁定提起了诉讼,那么继续参加诉讼等待诉讼结果,企业败诉后可凭生效的裁判文书继续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人已浏览
465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