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著作权的核心内容是指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双方各自应该履行的责任。如果你要立合同的话,看情况而定。一般就这些也就可以了,其他的还是要楼主自己发挥
著作权人,即著作权权利义务的承受者,又称著作权主体。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完成作品的人。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未参加作品创作而承受著作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著作权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具体包括: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还包括决定以何种形式发表和在何时何地发表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作者有权署名,也有权不署名;有权署真名,也有权署假名(笔名)。作者也有权禁止他人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修改与否,怎么修改以及是否授权他人修改,都应根据作者的意愿,不应强制。修改作品与改编作品不同。这里讲的修改,是对作品内容作局部的变更以及文字、用语的修正。改编是指在不改变作品基本内容的情况下,将作品由一种类型改变成另一种类型(如将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或者不改变原作品类型而改变其体裁(如将科学专著改写成科普读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作者有权保护其作品不被他人丑化,不被他人作违背其思想的删除、增添或者其他损害性的变动。这项权利的意义在于保护作者的名誉、声望以及维护作品的完整性。保护作品完整权与修改权是互相联系的,侵犯修改权往往也侵犯了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25条的规定,著作权的转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作品的名称。.著作权转让所涉及的作品名称都必须明确;如果是全部作品,则需要确定用作者创作的原作品名称还是另选名称;是部分作品的,还要标明开始和结尾及其名称。标明作品名称的目的是为了确定著作权转让的具体标的。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权利种类是指翻译、汇编、改编、复制、发行、播放等具体的著作权使用方式,地域范围是指作品著作权转让后允许使用的地理范围。 (3)转让价金。价金是合同中的基本条款也必须包括价金条款。 (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5)违约责任。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著作权转让合同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5人已浏览
678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