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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么处理无效婚姻 1、婚姻无效制度是一种救济制度,其中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关系在形式上已成立,不过是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针对婚姻关系是否有...
双方协议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通过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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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无效婚姻的婚姻有:婚姻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对于已办理结婚登记的无效婚姻。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以此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一、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二、法律中常见的婚姻无效的原因主要有: 1、欠缺当事人的结婚合意, 2、违反禁止近亲结婚的规定, 3、不具备结婚的法定方式, 4、未达法定婚龄, 5、重婚等。
无效的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宣告婚姻无效的,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基层组织;(二)以未达到法定婚姻为由宣告婚姻无效的,是未达到法定婚龄的近亲属;(三)以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是当事人的近亲属;(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布婚姻无效的,是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照职权解除婚姻。当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婚姻无效时,应当收回结婚证,宣告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适当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和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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