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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参加共同诉讼的人不参加诉讼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2022-10-23
在民事诉讼中,追加必须进行共同诉讼的原告或者被告,一般都是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之后,开庭审理之前,也有个别的发生在法庭辩论终结之前。如果被追加参加诉讼的是原告,经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后,其享有原告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经人民法院通知后明确表示放弃自己的实体权利的,可以不予追加其参加诉讼;但是如果被追加参加共同诉讼的是被告,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未出庭的共同被告也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不履行,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人民法院通知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被告属于必须到庭的共同被告,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适用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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