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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离婚协议书只是办理离婚手续的一部分材料,还需要离婚双方带结婚证明、户口本、个人的两寸免冠照片等等材料一起去民政机关进行离婚登记,这样才可以...
离婚协议书的书写,没有固定的标准和模式,但是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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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离婚协议书只是办理离婚手续的一部分材料,还需要离婚双方带结婚证明、户口本、个人的两寸免冠照片等等材料一起去民政机关进行离婚登记,这样才可以拿到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离婚协议书结构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1、首部 首部包括标题,当事人的身份事项和序言。标题写“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协议书”。 当事人的身份事项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住址、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在序言中应交代订立离婚协议的目的、依据、程序等事项,例如,“为了登记离婚,结束已经死亡的婚姻,根据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2、正文 正文包括离婚的意思表示和理由以及对、财产分割等事项作出的约定。 首先写明由于某方面的理由,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双方自愿离婚。然后写子女归哪方抚养,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期限和方式;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现有住房归哪方居住等等。特别注意的是,对于具体财产的描述一定要详细且确定,从描述中能清楚无误地判断是什么财产。 3、尾部 尾部包括对协议本身的说明各当事人署名以及订立该协议的日期。 对协议本身的说明主要是本协议的份数、存留处所和生效日,双方可以约定该协议自公证之日起生效,如无此约定,则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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