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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点:寻畔滋事不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购成寻畔滋事罪,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购成本罪这也不同点...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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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公私财物、公共场所欺哄闹事。行为对象不特定。至人轻伤按本罪论,至人重伤死亡按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论处。《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刑事案件办理程序:公安侦查阶段: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依法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1个月;检察院阶段: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法院阶段: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所以,通常要5个半月后开庭。
如果是个人伤害,不是寻畔滋事。如果是轻伤以上,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建议先委托律师前往看守所办理会见了解案情,同时要求警方调取监控了解当时的具体情况,量刑轻重要看郑富强在整个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是主要作用,还是次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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