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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还可享受居民大病医保,不需要额外缴费。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报销形式享受大病保险...
参保居民罹患大病后,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参保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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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经完成了上海怎样办大病医保的人来说,人们会关注大医保自负部分是否能一半报销?在2008年度内,发生住院医疗费用,住院费起付标准为1500元,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5%,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额度为70000,超过以上部分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
上海大病医保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1.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3.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4.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参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参合证复印前三页 医药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盖章) 出院发票复印件、新农合报销凭证(妥善保管) 住院病历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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