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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
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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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其监护人也就是家长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侵权责任人要向受害人赔偿其所支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具体赔偿可由当事人之间协商。因为小孩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就你所述,案件属于学生在学校收到伤害的问题,属于侵权案件,就这一案件,法律是区分两种的,一是学生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10岁以下的,这时学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除非学校能证实尽到了管理,保护义务;二是10岁以上18岁以下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个需要学校和对方的学生家长承担责任。但无论是无还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您必须有证据证实事件发生的过程:即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等
双方因民事纠纷而引起的打架斗殴,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先动手的一方过错责任较大。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除非学校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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