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关三胎社会抚养费相关规定如下:关于超生新政:根据2014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条例》第一次明确提...
三胎社会抚养费缴纳法律规定如下: ①农村居民超三胎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是违反现行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而生育子女的行政相对人。中国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明确了征收对象和征收标准,这就决定了违法生育子女的对象必须要承担违法责任,必须要履行法律义务。
一般是要缴社会抚养费的。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二)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前款所称无子女,是指未生育、未收养和生育或者收养后子女死亡的。因此,各有一个再生的就需要缴了。
违反国家和湖南省计生政策生育子女,多生育一位子女的,当事人需要缴纳所在地区上一年人均年收入2--6倍的社会抚养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十四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第三十七条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经责令限期终止妊娠未及时终止妊娠的,应当从重征收;重婚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5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7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