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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想转移户籍到娘家,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
迁移户口和改名字,是无关的: 1、当事人在户口迁移之前办理改名的:需要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用人单位等,出具同意当事人改名的书面证明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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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有在当事人的配偶户口迁回原籍挂靠的前提下,当事人才能进行户口夫妻投靠,迁入其原籍落户; 2、配偶户口迁回原籍的,需要符合当地的户籍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当地的集体及户主同意接收,具体应事先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一,当事人的配偶户口迁回原籍的一般程序,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应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亲子关系证明(子女投靠父母)、未就业证明、失业证明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4,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关键在于拿到娘家派出所的准迁证,需要材料: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证明、接收证明、接收户主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之后到迁出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准迁证的一联),需要材料:准迁证、户口本和身份证;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就可以了。当天,各地具体操作可能会有差异,建议具体咨询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科
带上当事人的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他迁移资料(如结婚证(夫妻投靠)、房产证(购房入户))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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