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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须有建筑物或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致人损害的行为。 2、存在损害事实。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给他人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失。 3、建筑物致害行为...
侵权行为人与侵权责任人一般情况下一致,但是特殊情况下不一致,包括: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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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人因车祸受伤是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是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应当除外。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1.根据民法典规定,在过错侵权中,如果加害人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在无过错侵权中,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仅在受害人具有重大过失时,才能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上述规定也只规定了可以减轻加害人责任而不是免除。所以,即使被害人有过失,就算是重大过失也不能免除加害人的责任。
1、ABC三人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他们的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学生的监护人是仍家长,家长与学校是一种委托监护关系,学校具有看管责任。 3、学校看管不严,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负一定的责任。 4、a直接造成他人损伤,负担侵害的主要责任,bc属于原因行为,具有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侵害的次要责任。 5、因此d的损伤由学校、abc三人家长承担侵权赔偿责任,a为主要责任,bc和学校负次要责任。 6、d的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由学校、abc三人家长承担,但要有相关的发票,如果比较严重,还可以请求一定的精神赔偿金。 7、D家长要求的赔偿是否合理,要看他的实际花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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